胎儿鉴定的检查方法:
(对胎儿来说的)侵略性检查: 1、绒毛膜取样术:采取羊膜囊之外的绒毛膜,进而能分析胎儿的染色体。这个检查可以比羊膜穿刺术更早进行,最早可在怀孕10到12周进行,但对未来的孩子风险是轻微较高。 2、羊膜穿刺术:等到羊膜囊中的羊水累积到足够采样就可以作。可以在从大约14周怀孕至大约20周进行,一般在怀孕15周后进行。目的是为取得羊水中的胎儿细胞。 3、胚胎镜或胎儿镜:将一根探针伸入子宫内,用摄影机观察胎儿,或是从胎儿身上采取血液或组织。
(对胎儿来说的)非侵略性检查: 1、从体外检查产妇子宫(即摸肚皮) 2、医学超声检查:用于检查胎儿性别,是否双胞胎,异常发育等等。 3、抽产妇的血作检查:检查产妇本身血浆中的alpha fetoprotein,β-hCG与 estriol(一种雌激素)。抽产妇的血也可以检查流入产妇血液中的胎儿血液,以取得胎儿染色体样本。产妇血液的筛检,也包括产妇是否为贫血或地中海型贫血的带因者、梅毒、爱滋病、乙型肝炎、德国麻疹抗体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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